发布时间:2025-01-14 16:35:26 | 拔尖网
天津高考政策户籍学籍要求如下:
1、应届毕业生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学籍,必须经过实际学习。对现就读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实行三年过渡政策: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必须具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一年级学籍,并实际学习。
2、往届毕业生,必须持有天津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持有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必须符合高中阶段毕业3年以上,并实行3年过渡政策。
3、高中阶段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并持有天津市初中毕业证书。对持有外省初中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符合初中毕业6年以上,并实行3年过渡政策。
4、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和普通高中学籍,经教育部批准的高中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报考合格非应届高中在校生。
5、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在津不参加高考录取。
法律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报名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随迁子女投靠落户手续应在本市普通高考报名前办理完毕。其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安排和招生录取等,依照本市高考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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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学与省内转学一样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