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4 00:53:51 | 拔尖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3680
第四条 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八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名称具印。
第九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参与编制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制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五条 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分配专业是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调阅档案时,按照国家照顾政策加分后的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新高考录取政策的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参加全国统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需要重新修读英语,请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学校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普通类本科预留计划控制在1%以内。
第二十条 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再以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二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体育类专业要求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不设男女生人数限制,对所有进档的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四条 如我校录取规则与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冲突,以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录取规则为准。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六条 2022级普通本科生收费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收退费办法严格按照《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陕价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
咨询电话:029—62976824、62976653(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狄寨路57号
邮政编码:710038
网 址: www.xcxz.com.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二○二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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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简介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塬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学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凸显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学科的优势和特色,以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现设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信息学院、法学院、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体育教学部。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国家、省部级专家39人,全国级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陕西省师德楷模等17人。拔尖网
学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统计学为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设有47个本科专业,其中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12个省级一流专业。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0余名,本科留学生18名。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核心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建设成效显著。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近两届获取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省级优秀教材6项,建设省级精品资源课36门(含慕课),省级教学团队9个。有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7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陕西省实践教育平台。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考生报考踊跃。近五年学校在全国第一志愿平均录取率97.03%,本科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超过90%。
学校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为核心,找准科研切入点,利用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研究院等9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和7个校级科研基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科研工作,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成果丰硕,产学研结合不断深化拓展。五年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10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200余项,先后有26项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学校建有教育部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培训基地、国家统计局统计工作人员培训基地,为全国教育系统和国家统计行业培训了一大批统计业务工作骨干。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英国南威尔士大学、布拉德福德大学、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等30余所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全面推进内涵发展,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加强“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稳步提升。目前,学校正在为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